Tuesday, March 07, 2006

專欄「作」家

SimpleLove
已經不是第一次看見專欄作家
把電郵小故事一字不漏搬上自己的「地盤」
只需在文首加上小引言
類似「這小故事發人深省,很想與讀者分享」云云便完成
如果不是因為現在電郵發達,容易被人識破的話,我想他們連這段也想省下

通常這類事情發生在藝人專欄之上
背後原因不外乎他們並非專業作家
要他們在繁忙的工作下
因著那微薄(相對藝人的個人收入)的稿費
按時製造文字產品確有難度
的確,即使怎樣喜愛文字創作的
要確保自己定時定候能夠有文章靈感實屬不易
只有受薪寫手才能在壓力之下「唧」出文章來

事實上,編輯找藝人寫專欄
絕對不是看上他們的文筆
只是看上他們的名氣及人際網絡
所以即使他們只把生活的流水帳記錄下來
(還記得曾經看過某作家預言香港專欄將死,原因是專欄正充斥著各類吃、拉、睡的文章紀事)
滿足一下八卦的讀者
已經不枉雜誌社付出不菲(相對雜誌社營運成本)的稿費、追稿的力氣、及校對的心血

但是把一篇已經在網絡廣泛流傳的短文當作珍貴故事來敷衍了事
那未免太侮辱大家的智慧了
即使真箇認為短文是曠世奇聞
即使來不及把文章修飾剪裁
即使認為原文照錄更能保持當中的神髓
好歹也加上一點個人心得或感想
(尤其字數從來不是他們的考慮之列
最後還是由得編輯抓破腦袋替他們選詞煉句)
免得糟蹋自己的「地盤」
做壞自己名聲

我甚至不能想像圖中那位作者
竟敢在年青雜誌幹出這樣的事來
有點班門弄斧之味
(需知道現在年青人開電郵信箱最常做的動作,便是FORWARD)

3 comments:

方潤 said...

難得他自己也曾經搞過雜誌……

Raymond WOO said...

更可怕的是…這人曾被稱為才子。

jac said...

還記得去年他於書展期間有新書出爐
在報紙登了一整版廣告
我的文化版同事看罷
立刻報以「垃圾」一詞作回應

我相信他是聰明人
文思敏捷
只是聰明反被聰明誤......